軍隊醫療衛生機構藥材采購進一步規范
來源:解放軍報發布時間:2020-06-28 09:32
探索試點“戰救藥材集中招標、醫療機構參加駐地藥材采購、藥材由生產企業明確的配送商實施配送”新模式
經過近2年試點,我軍藥材集中采購模式將實現“戰救藥材集中招標、醫療機構參加駐地藥材采購、藥材由生產企業明確的配送商實施配送”等改革。近日,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相關負責人在向全軍推廣這一試點成果時表示,規范軍隊醫療衛生機構藥材采購工作,對于高標準落實國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提高軍隊藥材采購質量和效率,保障官兵用藥需求將起到積極促進作用。
2018年7月以來,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組織在聯勤保障部隊開展軍隊藥材集中采購試點工作,依托沈陽聯勤保障中心實施多批戰救藥材集中招標,形成招標文件范本;依托桂林聯勤保障中心參加華南六省藥材采購,形成屬地化采購操作規程;開發建立軍隊藥材采購交易系統,并部署試運行;與國家及地方醫保部門融合對接業務規則和信息平臺,基本建立“統一籌劃、分類實施、軍民協作、平臺運行”的藥材采購管理運作模式。
藥材采購模式的創新改革主要包括:戰救藥材采用全軍集中招標采購的方式組織實施,藥材供應機構依據招標結果保障全軍醫療機構和部隊。戰救藥材之外的品種,全部優先采用參加駐地采購工作的方式組織實施。軍隊醫療衛生機構選擇生產企業明確的配送商實施配送,落實“生產企業是保障藥材質量和供應第一責任人”要求。部隊衛生機構所需藥材,統一由藥材供應機構協調配送保障。全軍統一使用藥材采購交易系統平臺,集中招標的戰救藥材通過軍隊藥材采購交易系統實施采購;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采購服務中心與國家醫療保障局信息中心建立數據交互機制,及時掌握國家藥材管理基礎數據和駐地平臺采購交易數據。(蘇星、記者孫興維)
編輯:鹿筱悅